明明知道自己沒錢還向我借錢的朋友,該借錢給她嗎

明知道你沒錢,還開口向你借錢,不應該借給他。如果你從別人那借來錢再借給他,他到時還不了,你怎麼辦?所以我認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況幫助別人是應該的。超出自己的能力就不要幫了。

明知道你沒錢,還開口向你借錢,不應該借給他。如果你從別人那借來錢再借給他,他到時還不了,你怎麼辦?所以我認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況幫助別人是應該的。超出自己的能力就不要幫了。

借錢要了解狀況,有借有還的人我會放心的把錢借給她,借了老不主動還的人我下次就不會再借錢了,後者就算是朋友也不是可以深交的人。

朋友間有借貸關係,這基本朋友做到頭了,不借朋友會做不成,借了錢,不還朋友間關係也完蛋。如借幾百元,還是借一下,借太多就懸了,找個藉口,別借,反正早晚朋友做不成。

還有一點就是要看跟他關係怎麼樣,覺得這個人人品怎麼樣。再綜合自己現在情況,如果自己情況不允許,那我覺得他又不是只有你一個朋友,他​​真著急可以找其他朋友借一下,沒借他又嘰嘰歪歪的,不交朋友也罷。不懂得站在別人的角度為別人著想。

不過既然是朋友,應該了解你的近況,還要向你借錢說明他真的遇到難事了,能幫盡量幫一下,不能幫的話就跟他解釋一下,相信他也能諒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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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丈夫借錢,還給妻子行不行

日常生活中因做生意或者其他緊急情況,親戚間、鄰里間常常需要互相借錢,那麼如果向夫妻一方借錢後,還錢時為圖個省事,還給夫妻另一方可以嗎?
有個案件是這樣的。 甲與乙為夫妻。 丙因為做生意缺錢,向甲借了3萬元,並向甲出具了借據。 後丙到甲家還錢,恰好甲不在,為圖省事就將3萬元交與甲的妻子乙,但並未取回借條。 過了幾個月,甲與乙鬧離婚,並鬧上法院。 同時,甲憑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丙還3萬元借款,丙辯解說錢已經還給甲的妻子乙了,乙也當庭承認確實收到3萬元了,但是,法院最終認為甲的妻子收了丙的錢並不能認為丙就還甲的錢了,丙仍負有向甲還錢的義務。
為什麼丙欠甲錢,還錢時還給甲的妻子乙,卻不能算作還錢給甲呢? 這是因為,雖然該債權屬於甲乙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,且乙作為甲的妻子,按《婚姻法》規定,對夫妻共同的財產具有平等的處理權,但夫妻之間對共同財產的平等處理權,並非合同法意義上的「共同債權」。 甲與丙之間構成合同法意義上的債權債務關係,因此,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,丙必須向甲履行還款義務。 而且甲持借據向法院起訴要求丙還款,這本身也說明甲乙夫妻之間對如何處置該筆債權並未達成合意。 丙不能僅僅因為甲乙是夫妻就認定無論向誰還款都是一樣的。
綜上所述,如果向夫妻一方借錢,那麼還錢時應該直接還給借錢的這一方。 否則,碰到像上述案例中這種情況,可能造成債務人無端遭受損失。

最好還是,在哪裡借在哪裡還,中國有句古話,好借好還。

現在的借錢管道哪個好?

我之前因為急需一筆資金,銀行的信用貸沒夠,又不想搭人情,只能向社會貸款平臺借款,但是社會平臺太亂,怕亂收利息等等,所以只敢選擇大平臺,利息範圍我感覺還可以接受,我用了一段時間真挺不錯的,可以推薦給你看看,大平臺, 而且裡面最近經常有免息活動,賺錢活動什麼的,正規大平臺之間競爭激烈,肯定各種方法爭取客戶,有資金需求的話可以進去看看,感覺還挺好,分享給你

其實借錢這個東西,最好還是找正規的途徑,我覺得維持好信用最重要,信用好可以從淘寶,微信借到,當然我覺得現在銀行也算是很好的管道,銀行利息要低很多,如果要是網貸的話,建議去找一些正規管道,利息比較低的~~做一些短期借貸~~ 用完馬上還上,要不利滾利出不來的~~三思啊~

如今的市場可以給人們提供創業致富的環境可以說是持續惡化,國人的焦慮已愈發嚴重,他們不知道今後的路怎麼走,怎麼去賺取養家糊口的錢,想要做點事的又卻沒有啟動資金,於是乎現在的各種貸款公司如雨後春筍,亂象叢生,尤其以平安為大,這家公司天天打著各種高薪招聘的廣告,可謂是門庭若市,可這些表面浮華的背後是收取高額的利息,抽血啊,像一個吸血鬼,抽取著社會及國人僅剩的一點點微薄營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