調查顯示四成中小企業有民間借貸行為

河北省工商聯日前調研177家會員企業發現,41%的中小企業反映由于向銀行貸款難而有民間借貸行為,且利率較高。

河北省工商聯6月份的“企業經營及融資情況”調研顯示:由于正常銀行貸款途徑不暢,民間借貸現象比較突出,177份有效問卷中41%的企業回答有民間借貸,月利率在9.45‰以上的佔51.8%。

河北省工商聯經濟處處長章硯玲認為,企業求助于遠高于銀行利息的民間借貸,主要是因為:中小企業的貸款成本高、風險大,銀行願做大企業的“批發”業務而不願做中小企業的“零售”;信息溝通不暢,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缺乏深入了解,有款放不出;企業缺乏對銀行產品的認識,造成抱著金飯碗要不到飯;民間借貸手續簡單,無需抵押,審批時間短,能夠滿足中小企業融資“短、小、頻、急”的特點。

調查數據顯示,民間融入資金主要維持正常生產資金需要的佔44%;擴大生產的佔38.7%;更新技術(研發)的佔17.2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