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年金屬於柔性加保,與強制納保的勞工保險不同,但基於社會保險恆平性原則,如果民眾沒有按時繳交保險費,保戶的權益仍會受到影響,不但年資將消失,配偶也將負起連帶責任,可罰處新台幣3,000元~15,000元。


  10月1日起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,將沒有參加職業保險的民眾納入保護傘下。而根據統計,其中除了包括8萬名低收入戶、35萬名身心障礙民眾、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加保國民年金保險勞工96萬人,以及331萬名家庭主婦等,國民年金保險納保對象將共計470萬人。


  不過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提醒,國民年金保險法規定,逾期繳納的保險費期間將加計利息,而且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年資是按照實際繳納保險費的月數計算,也就是說,如果不繳納保險費,國民年金保險的年資將會失效。


  值得注意的是,根據國民年金法第15條規定,保險費及其利息於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,互負連帶繳納義務,並由保險人於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,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,如果限期內仍未繳納,勞保局將會罰處配偶新台幣3,000元以上至15,000元以下罰鍰。


  另外,林由敏觀察,除了家庭主婦外,台灣許多五人以下的小公司,並非勞工保險強制加保對象,許多雇主為了節省勞保保費,因此不幫勞工投保,國民年金保險上路後,五人以下公司的上班族如果沒參加勞工保險,就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,年滿65歲,就可以按月領取國民年金直到過世,確保老年基本的經濟生活水準。


  而且國民年金保險年資可以累計,原本服務於五人以下的小公司,後來跳槽到五人以上的公司服務,強制參加勞工保險,原本的國民年金保險年資可以保留,等到萬一失業或是年滿65歲時,將可再領取兩筆退休金。


  林由敏建議,投保國民年金保險對這群服務於五人以下公司的上班族十分有保障,上班族可儘早加保,以累積自己的年資。